各核心子公司,总部各部门:
根据中组部等十部门《关于广泛开展“爱国歌曲大家唱”群众性歌咏活动的通知》精神和国资委党委要求,集团公司决定组织开展群众性歌咏比赛活动,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,并通过开展此项活动,以活跃职工文化生活,进一步振奋精神,激发热情,凝聚力量,促进集团科学发展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歌唱新中国,歌唱新时代。
二、活动时间、地点
9月27日下午,红塔礼堂。
三、奖项设置及评分、计分办法
本次活动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各1名。所有参加歌咏比赛活动人员都有纪念品。
活动评委会由2名集团公司领导、6名核心子公司代表和1名外部专家组成。评委评分采取10分制(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,如9.56分),内部评委评分权重为1,外部评委评分权重为2。满分为100分。
评委现场亮分,工作人员按评委权重现场计分,并按实际得分排出名次,领导现场宣布比赛结果,现场颁奖。
四、组织领导
1、领导小组
组 长:曹世清
副组长:王大晶
成 员:张建崑 赵清纯 田蓬宾 董水仙
2、工作机构
本次活动具体由集团公司办公厅、党群工作部、人力资源部三个部门共同组织,共设三个工作小组:
联络组:邱建国 程 华 宋修高 冯玉珂
会务组:董水仙 陈建江 张丛才 徐义春
宣传组:董 明 潘晓翔 陈秀华
五、活动要求
1、本次活动共组7个队参赛。集团公司总部和6个核心子公司各组1队,每队人数不少于20人,不得请外援参赛。集团公司12位总助以上领导单组1队参加活动。
2、每个参赛队演唱3首歌曲。其中,《歌唱祖国》(王莘词曲)为必唱歌曲,其余两首从中宣部等十部门《“爱国歌曲大家唱”歌咏活动100首推荐歌曲》(详见附件)中任选,也可围绕主题自选。
3、各单位比赛顺序以抽签为准。
4、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,合理安排时间排练,统一着装,经费自理。
请各单位7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歌咏活动组织机构及联系人,8月 31日前报送参赛曲目及人员名单。相关事宜及时沟通。
联系人:程华 董明
联系电话:010-82803005 010-82803866